*符合特定身分別,且持有證明,經申請之後,減免本學期學費、雜費。
*特定身分別指:原住民生、軍公教遺族、現役軍人子女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、身心障礙學生/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、低收入戶/中低收入戶
*每學期申請1次、每次都要重新提出申請、繳交證明文件。113-1學期受理至開學當日(9月9日)止。
*轉學、復學、重新入學,曾於相當年級、學期申請者;或本學期已申請其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減免者,不得重複申請。
*申請流程:
1.以教務系統帳號密碼填寫本校 學雜費減免申請系統
2.將證明文件寄件至本校「學務處學安生輔中心收」
3.新生於8月26日前完成上述程序,註冊單金額就會先做預減。26日以後申請者請等候修改註冊單後再繳費。
4.有意就學貸款的新生,因為時間緊迫,請直接以現有繳費金額按照就學貸款申請流程辦理,學期末學校會把多貸款的金額退回銀行。
各類減免應繳交文件:
減免類別 | 繳交文件 | 備註 |
身心障礙學生 |
包含本人、父、母、配偶(無論是否同戶籍)之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(請勿繳寄身障手冊;身心障礙資格由承辦人自行至衛福部系統查驗) |
*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220萬不可申請 |
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| *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220萬不可申請 *在職專班不可申請 *延長修業年限不可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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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收入戶 | 免((中)低收資格由承辦人自行至衛福部系統查驗) | *延長修業年限不可申請 |
中低收入戶 | ||
特境家庭子女 | 1.113年度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2.新式戶口名簿 或 近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(均須含詳細記事),影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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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役軍人子女 |
1.家長在營服役證明擇一,影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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軍公教遺族 | 1.申請表一式兩份。 2.恤亡給與令、撫卹令、年撫卹金證書或核定函。(繳交影本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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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住民籍學生 | 新式戶口名簿 或 近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(均須含詳細記事),影本 (本人即可) |
各類減免應繳文件及減免比例,詳見學安生輔中心公告。
如有疑問,上班時間可以打本校電話 049-2910960轉2312 洽詢楊先生,或者寄信至 yxyang@ncnu.edu.tw 詢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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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未具上列身分無法申請學雜費減免,但家境清寒:家庭年收入在90萬以下&不動產650萬以下&利息收入2萬以下者,
可以申請「弱勢助學金」。
*每學年申請1次、每次都要重新提出申請、繳交證明文件。113學年預計9月開放申請。
*教育部查驗通過後,合併扣減於下學期學雜費中;已申請學雜費減免者不得重複申請。
*申請流程、應繳文件及減免金額,詳見學安生輔中心公告。